首页 > 诗文 > 冯梦龙的诗 > 欧阳晔破案

欧阳晔破案

[明代]:冯梦龙

  欧阳晔治鄂州,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,狱久不决。晔自临其狱,坐囚于庭中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,食讫,悉劳而还之狱。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变而惶顾。晔曰:“杀人者汝也!”囚佯为不知所以。晔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,而汝独以左。今死者伤在右肋,非汝而谁?”囚无以对。

欧阳晔破案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 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,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,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。欧阳晔亲自到监狱,把囚犯带出来,让他们坐在大厅中,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,给他们吃食物。吃完后,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,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,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。欧阳晔说:“杀人的是你!”这个人假装不知道,欧阳晔说:“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,只有你是用左手,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,不是你是谁?”这个人无言以对。

注释

致:造成。

狱:案件。

临:面对。

狱:监。.

讫:终了,完毕。

色:脸色。

惶:恐惧,惊慌。

顾:四周看。

佯:假装。

治:治理,管理。

劳:安慰。

箸 zhù:筷子。

欧阳晔:复姓欧阳,名晔。

鄂州:古州名,今湖北境内。

决:决断。

独:只。

自:亲自

所以:......的原因

民:老百姓

去:去除

坐:使.....坐

冯梦龙简介

唐代·冯梦龙的简介

冯梦龙

冯梦龙(1574-1646),明代文学家、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

...〔 ► 冯梦龙的诗(3篇)

猜你喜欢

明代沈周

秋满篱根始见花,却从冷淡遇繁华。西风门径含香在,除却陶家到我家。

陌上暮春

明代唐之淳

斗草听莺非我事,傍花随柳亦閒人。如今去作扁舟客,燕赵江淮过一春。

寓兴十首 其九

宋代张至龙

夏月灌鞠根,见花在秋日。先时不施工,临花已何及。

颂古三十一首

宋代释安永

击碎髑髅,敲出骨节。

明眼人前,自彰丑拙。

时秋积雨霁

宋代毛直方

酝酿丰年付老农,挽回凉信报诗翁。

巫山久暗埋寒碧,湘水初明浴晚红。

宿峡口

明代释今无

今夜又依高峡宿,一年心眼且新鲜。风声入树猿应语,鹤影横江人未眠。

怪石看多追太古,微波寒渐起虚烟。吾生亦是无涯者,老去凭谁负此肩。